南通汇科新材料有限公司(曾用名为江苏汇科新材料有限公司,于2024年3月19日于海安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公司名称变更,更名为南通汇科新材料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“汇科新材料”)于2020年3月委托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《江苏汇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玻璃钢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,于2020年4月9日获得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(海行审投资〔2020〕142号),于2021年11月17日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,编号为91320621MA200TJC96001X,有效期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6日。
公司于2025年11月启动应急预案修编,预案编制范围为汽车减震配件和通信设备配件生产。根据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要求,公司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,由总经理华想发担任总指挥,厂长王财永担任副总指挥,以及各行动小组(综合协调组、现场处置组、应急保障组、医疗救治组、应急监测组)。厂区设置1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,雨水排口设置了控制阀门,并按要求规范设有危废仓库,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做到防腐防渗。
公司环境应急预案于2025年12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,现予公示。
1、汇科新材料应急预案.pdf
2、汇科新材料风险评估.pdf